同樣的投資,為何當期回報不同?

  • 歐洲電網正擴大資本支出,Bernstein認為,此時直接比較本益比或EV/EBITDA容易忽略監管差異:名目回報制將通膨計入允許回報率,透過收費較早回收;實質回報制則讓監管資產基礎(RAB,即獲准賺取回報的資產規模)隨通膨增長,將更多價值留待未來。
  • 該行用兩家初始RAB及投資路徑相同的虛擬公司模擬20年週期:資本支出先擴張至第10—11年見頂,再逐步下降。在2%通膨等共同假設下,名目制稅前允許回報率為7.3%,實質制為5.0%。較低的當期回報率與資產通膨補償是一套安排。

資產增長更快,為何現金流反而更弱?

  • 模擬中,第20年實質制公司的RAB比名目制高23%。但通膨也會提高監管折舊、抵減資產基礎增長,因此RAB增速優勢低於2%的通膨假設,投資放緩後這項優勢才更顯著。
  • 名目制公司的當期現金回報較高,20年累計自由現金流比實質制多25%,投資放緩後現金流也恢復得更快。實質制需要更多借款,增加的利息支出會壓低淨利潤。
  • 兩者的淨負債/RAB仍可相近,因為實質制的資產基礎也較大。看似相近的槓桿比率,背後可能是不同的負債金額與利息負擔。

利潤增速何時會反轉?

  • 擴張至第11年的階段,模型中實質制公司的淨利潤複合增速為15.9%,低於名目制的16.7%;隨後投資放緩階段,實質制增速為10.4%,高於名目制的6.3%。關鍵是投資週期,而非哪種機制始終增長更快。
  • 實質制的監管折舊隨通膨提高,支撐營收和EBITDA;財報折舊則主要依據歷史資本支出,不同步上調。兩種折舊的差距擴大,使營業利潤增速快於EBITDA,投資放緩時尤其明顯;但較高利息會抵消部分收益。

估值倍數高出幾倍,就代表更貴嗎?

  • 假設兩家公司企業價值都等於RAB,實質制因資產基礎較大、當期EBITDA較低,EV/EBITDA自然較高。模型僅靠監管差異便產生約3倍的差距;20年間實質制本益比平均高約8倍。
  • Bernstein據此判斷,較高倍數可以來自收益確認時序,不能直接歸因於業務品質較好或估值較貴。反過來,相同RAB溢價也未必在經濟上等價:採用相同的6%名目折現率,並假設第20年終值等於當時RAB,模型對應的期初RAB溢價分別為名目制27%、實質制34%。

股息殖利率比較也會受影響嗎?

  • 會。在相同RAB溢價下,實質制較低的近期獲利與現金流限制初始配息,而與通膨掛鉤的RAB支撐較高股權價值,因此股息殖利率可能較低。
  • 模型假設首年配息率為50%,此後每股股息年增3%。當獲利增長快於股息時,配息率會逐步下降,為日後加快股息增長或提高配息率留下空間;這取決於股利政策的調整。